一、项目名称
园区十一号道路(标准厂房南北两院)地磅台拆除及路面恢复工程项目
二、比选人(招标人)
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三、项目主要内容
园区十一号道路(标准厂房南北两院),地磅台在道路北侧,面积约为225m2。该道路来往车辆较多,存在安全隐患。为避免发生车辆事故,拟对地磅台进行拆除并恢复柏油路面。项目具体情况详见比选文件。
四、项目招标控制价
本次招标控制价为13.5万元。
五、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市政资质二级及以上证书,在有效期内;
(3)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本项目应配备:①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②技术负责人1名,应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③正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
(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6)投标人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受惩黑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截图。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六、开标时间地点
本项目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7月26日。有意向的单位可联系集团公司投资管理部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联系方式为022-60972302-8203)。
本项目比选将于2024年 7月30日下午3时00分在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市静海区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道9号)712会议室举行。
投标单位应派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代表若是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参加;若是被授权人的须携带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参加)。
七、业务咨询
招标单位(比选单位):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集团公司投资管理部
联系电话:022-60972302-8203
监管部门:集团公司党群工作部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