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子牙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服务入围项目 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22


一、项目名称

天津子牙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服务入围项目

二、比选人(招标人)

 天津子牙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三、项目主要内容

  天津子牙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服务入围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代理法律民事诉讼和仲裁案件,提供法律尽职调查专项法律服务。

服务期限: 3

四、项目招标控制价

  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费率报价按照不高于标准的85%的优惠标准计收(诉讼类业务、一般法律尽调类业务统一报折扣)其中:

1.诉讼类业务:参照《天津市律师服务收费指引》进行计价(见附件1);

2.一般法律尽调类业务:参照以下进行计价:

非诉讼法律服务项目中开展投资融资、债权类资产收购等需要进行较为全面的尽职调查、设计交易结构、参与谈判、起草相关文件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或法律尽调报告等,按照以下所涉尽调标的户/额(P)作为控制价,最终以确定的折扣率为结算依据:

(1)P500万元,原则上以3万元作为控制价;

(2)500万元≤P1000万元,以3.25万元+(P*0.6)为控制价;

(3)1000万元≤P5000万元,以3.5万元+(P*0.5)为控制价;

(4)5000万元≤P10000万元,以3.5万元+(P*0.45) 为控制价;

P10000万元,以3.5万元+(P*0.25)为控制价,原则上结算价不超过10万元。

3.如涉及改制上市、兼并重组、清算注销、重大工程建设、涉外业务等特殊业务,需结合具体业务的难易程度,另行确定最终价格。

五、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由司法机关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B.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无经营异常情况,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六、开标时间地点

本项目报名时间为20250122日至20250124日。有意向的单位可联系集团公司投资管理部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联系方式为022-60972302-8203)。

本项目比选将于:2025127日下午1430分在天津子牙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静海区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道9号)827会议室举行。

投标单位应派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代表若是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参加;若是被授权人的须携带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参加)。

七、业务咨询

招标单位(比选单位):天津子牙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集团公司投资管理部

联系电话:022-60972302-8203

监管部门:集团公司党群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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